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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有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具…

有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职责
 
    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和暴力抗法案件。投诉举报电话:3592011。
    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农业标准的申报、制(修)订、培训和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建设,农业产地环境的监测和保护,畜禽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对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组织对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测和抽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产品认证的推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农产品市场准入。投诉举报电话:3317469。
    水利部门:负责城市居民饮用水的安全供应,水产养殖环境的监测和保护,水产养殖业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对水产品种苗、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水产养殖投入品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水产品市场准入。投诉举报电话:3328632。
    商务部门:负责对食品流通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建立保障食品安全质量、符合环境要求的销售网络体系;负责监督管理畜禽定点屠宰,依法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经营病害肉、注水肉案件。投诉举报电话:3596391。
    卫生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宾馆、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质量的监督检测检验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积极开展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病人的紧急救治工作。投诉举报电话:3314100。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注册登记主体资格的审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对食品商标、广告进行管理,查处食品流通领域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投诉举报电话:12315。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准入等工作,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和计量监督等工作,对进厂的原材料、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环境条件、储运、包装等方面进行审查;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12365。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依法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投诉举报电话:3224082。
    商检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进出口监管工作。投诉举报电话:358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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